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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商不動產本報記者張維
  教育部29日發佈《高等學校信息公開事項清單》(以化療副作用下稱《清單》),共有10大類50條具體項目,涉及招生考試信息、高校財務、資產、收費等社會普遍關註的“敏感”信息。教育部要求75所直屬高校對清單列舉的內容及時、準確地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公開招mSATA生財務敏感信息
  近年來,來自教育領域的醜聞不斷,自主招生及基建腐敗、學術不端等問題頻頻見諸報端。此次教育部清單的出mSATA台,也並不諱言《清單》對於社會訴求的回應之義。
  “高校招生、財務、人事等信息都是人民群眾廣泛關註的重點領域,制定《清單》,有利於保障師生員工和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更好地發揮社會支隨身碟持和監督作用。”教育部辦公廳負責人表示。
  在招生方面,《清單》專門把高校招生10公開中應該由高校公開的8項列入,分別是:招生章程及特殊類型招生辦法,分批次、分科類招生計劃;特殊類型招生入選考試資格及測試結果;考生錄取信息查詢渠道和辦法,分批次、分科類錄取人數和錄取最低分;招生咨詢及考生申訴渠道,新生複查期間有關舉報、調查及處理結果;研究生招生簡章、專業目錄、覆試錄取辦法及招生人數;參加研究生覆試的考生成績;擬錄取研究生名單及研究生招生咨詢及申訴渠道。
  在財務方面,《清單》把高校財務預算和決算8張表列入,包括收支預算總表、收入預算表、支出預算表、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收支決算總表、收入決算表、支出決算表、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同時要求公開學校捐贈財產使用情況、校辦企業資產信息、招投標信息、收費項目依據標準等。
  在人事信息方面,《清單》規定了主要是校級領導幹部兼職、出國信息,學校人事方面的制度和人員任免信息的公開。
  不按要求公開將追責
  按照教育部要求,各高校應確保信息真實及時,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建立即時公開制度,信息製作完成或獲取後20個工作日內即時公開。完善年度報告制度,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要對清單所列信息的公開情況逐條詳細說明,並於每年10月底前向社會公佈。
  2014年10月底前,部屬高校還應當在學校門戶網站開設信息公開專欄,統一公佈清單各項內容。
  教育部辦公廳負責人表示,高校監察部門會同組織、宣傳、人事等機構及師生員工代表,對《清單》實施開展監督檢查,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高校日常監督檢查,監督檢查的結果要向社會公開。對於不按要求公開、不及時更新、發佈虛假信息的,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予以通報批評,並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教育部將改革信息公開監督檢查機制,充分發揮各地各校和第三方研究機構積極性,引入第三方機構對照《清單》50條,對所有部直屬高校公開情況開展評估,並適時組織督查,評估和督查情況將向社會公佈。
  教育部還將在部門戶網站集中添加教育部直屬高校信息公開專欄鏈接,為社會公眾查詢提供統一入口。
  教育部鼓勵社會各界監督。《清單》50條均是具體指標,社會公眾可按條監督高校是否做到公開,能否及時、便捷、有效地獲取到這些信息。
  本報北京7月29日訊
  (原標題:建追責機制引入第三方機構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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